爱在依米盛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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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依米盛开时
作者:柒瑟
一个人的死亡于不相干的局外人而言,不过是尘世多了一座坟,冥路多了一个魂。但是对相依为命的人来说,却是比天崩地裂更为可怕的覆灭。——引子。
Part1.我们回家“医生,佐拉现在的情况如何?”“病人的情况已基本稳定,只需等她醒来再做一次详细的检查,如果没有问题随时可以出院。只是,她脑部严重受创…”男子听完医生的话神色缓和许多,目光柔和似水,游离在窗外阴霾的天空。他微微闭目,深呼一口气,低声呢喃,依米。如果佐拉能忘记你未尝不是好事。男子小心翼翼地转动门锁,仿佛只要发出一点声响都会令他失去里面的人。他轻轻推门而入。映入眼帘的是落寞空洞的白。惨白的墙壁。惨白的床被。这是空旷阴冷的病房。佐拉安静地睡在病床上,清秀的五官没有丝毫生气,男子在她面前屈下身来,将她纤瘦白皙的手握在温热的掌心,抵着自己的脸,眼泪落在佐拉手背。突然,他握着的手竟轻动了一下,他惊喜欢呼,佐拉,佐拉,你总算醒了。佐拉艰难睁眼看眼前的男子,他的眉间有浅色的痣雀跃。她嘴角轻轻扯动,“秦楚歌”三个字如呼吸般细微,从唇齿间吐出。秦楚歌握着她的手突然收紧。他问,你记得我?佐拉摇头,我只记得这个名,但我不认识你。说罢,她将目光移向别处,不愿再往下说。于他而言,她记不记得过去一点不重要,只要她活着就好,在他身边就好。他说,佐拉,我们回家。我们回家。简单的话,被反复咀嚼,唯恐下一秒眼前的女子就会凭空消失。Part2.有一种遇见叫做在劫难逃暗夜。梦魇如涨潮的海水,几乎要将佐拉淹没。迷梦。她看见那个面容精致的女子。梦里。华灯初上,夜凉如水。微醺的女子步履凌乱地游荡在清冷的长街。拐弯时,眼角余光掠过一旁蜷缩成团的身影,她停住步伐,放眼看去,原来是一个约莫十三四岁的女孩。女孩在她的影子里抬头看见她逆光的脸,眼里惊恐不安在迅速蔓延,她双臂抱膝将身子往后挪了挪,像一只小兽防御外敌侵犯的姿态。微醺女子的目光轻描淡写掠过她的脸,看见一颗浅色的痣在她眉间雀跃,俯身问,小孩儿,你饿吗?女孩看着她有些魂不附体地点头,那时遇见的是人贩子她也会跟她走吧。因为,十四岁的年纪经受不起太多的颠沛流离。她说,我是依米。女孩看着她,缄默不语。依米带了她回家。依米问她家人,她简明扼要回答,死了,他们都死了。依米沉吟片刻说,以后你就叫程一诺吧。毋庸置疑的口吻。女孩听到这话时嘴里塞满了食物,她用力咽下,看着眼前妖媚的女子错愕出神,随后重重点了下头,算是应允。依米露出好看的笑颜,优雅从容地点燃一支细长的烟,她的右手食指和中指间有些发黄,大概是有些烟龄了。精致的脸没入白色的烟雾,朦胧而妩媚。抽烟的女人不少,但是能把烟抽得像品红酒一样优雅的女人不多。依米便是这为数不多的其中之一。程一诺笑逐颜开。她终于不用再过流离失所饥寒交迫的日子,尽管她对眼前的人是善是恶全然不知,那又如何,她已无处可藏,无路可退。依米是她此时唯一的通衢。走与不走,她已没有选择的余地。那年,依米22岁,程一诺14岁。多年以后,程一诺时常在想,如果一开始她们就预见了结局,依米还会不会带她走,她还会不会跟依米走。也许还是会的。因为依米曾在她手心轻巧地画出一个圆,她说,你看,命理曲折交错,那些百转千回的遇见与分离,谁能知晓究竟是劫是难,抑或,是在劫难逃。Part3.爱与不爱都是命中注定的事,强求不得周晔信看到程一诺时一张痞子脸上盛满了鄙视,他说,依米,你什么时候改行贩卖儿童了,还是说……这小孩是你的私生女啊。嘿嘿……依米随手抓起沙发上的抱枕一把砸去,嬉笑反斥,你丫的嘴里什么时候才能吐出象牙来啊。周晔信竟被她一句话堵得哑口无言,败下阵来。他说,依米,谁敢跟你丫贫纯属找死。依米坐得跟佛像似的,纹丝不动。她说,周晔信,帮我个忙,给她弄个户口,钱不是问题。他熟练地点上烟,深吸一口,字正腔圆地说,钱不是问题,问题是...你得先把剩下的书稿给我啊,大姐。依米抿嘴一笑,我当什么大事呢,不就一破书嘛。她把一个U盘丢给周晔信。他眼明手快接下,又开始哇哇怪叫,啊、依米,你没事吧,平日找你拿稿比看美国总统跳秧歌都难,我受到惊吓了。依米被逗得乐开了怀,小样儿,姐像是那种把你逼到精神分裂的人么。程一诺听着他们的对话,明白了个大概。依米是个写书骗钱的,周晔信就是助纣为虐的。当然,这是依米告诉她的。痞子脸仔细打量程一诺,正儿八百地问依米,你到底哪弄来的小孩儿啊。程一诺被看得不自在了,就说,看够没啊,再看收钱了。周晔信一听,彻底被打败了,一副了然于心的模样,他说,得,瞧这架势,你不说我也猜得到,破肥皂剧情,不是你失散多年的妹妹就是你跟谁的私生女。依米抛给他小半个白眼,给他吃下定心丸,总之,肯定不是坑蒙拐骗来的。再说,伯母八岁的时候能生你出来么。周晔信耸肩作无谓状,一本正经伸出右手说,hey,小孩你好,我是周晔信。程一诺也毫不拘谨地伸手说,痞子脸,你好,我是程一诺。然后她们听到某人轰然倒地的声音,俩人笑作一团。好一番折腾后,依米终于让程一诺这个名字出现在她的户口本上。依米,周晔信爱你,他是好人。彼时,十五岁的程一诺老成地对依米说话,却惹得素来笑比河清的依米一阵好笑。她的掌心覆上程一诺柔软的短发,低声呢喃,爱与不爱都是命中注定的事,强求不得。强求不得。强求不得。对,也阻拦不了。Part4.对不起,我是程一诺以前听到别人说光阴如白驹过隙般飞快总觉得煽情,可是,当依米领着刚满十八的程一诺走进周晔信新开的PUB,她突然觉得这话比珍珠都真。四年的光景,她们如同一株双生花,相互 依存,不可或缺。依米说,这叫相依为命。这些年,周晔信不止一次向依米求婚,依米永远斩钉截铁拒他于千里之外,抱歉,我不会爱上你,更不会和你结婚。他总是好脾气地说,没事,我等你,一辈子那么长,等你几年算什么。程一诺看得心尖泛酸,那一刻她觉得周晔信的痞子脸帅得无与伦比。高考结束,程一诺屁颠屁颠跑到周晔信的PUB里死乞白赖要在他店里打散工,周晔信说,我这里不雇用童工。她争取道,上个月我刚在这里过完十八岁的生日,我成年了。周晔信摆摆手,不行不行,依米知道非杀了我不可。突然,程一诺圆睁杏眼,眼里水光涟漪,声音哽咽,我只想帮依米分担一些。周晔信被她梨花带雨的模样吓得不轻,连忙应允,好好好,我雇用你。程一诺一听眨巴眨巴眼睛,咧嘴笑了,她伸手拍拍周晔信的肩膀,一点没有了刚才的柔弱,轻言快语道,谢啦,痞子脸,我明天来上班。说完,发足狂奔逃离现场。周晔信再一次很无奈很抓狂地发现:“靠!我又被这小丫头片子给涮了。”端茶递水果然不是件轻松的活,程一诺像个女飞侠一样在熙熙嚷嚷的人群里飘来荡去,炎夏被一点一点消磨殆尽,小日子过得波澜不惊。程一诺再次听见“佐拉”这个名字时,她正端着一托盘的酒走得四平八稳,蓦地,她手不由自主一哆嗦,玻璃和酒水便洒了一地。一名男子在她身后惊呼,佐拉,佐拉,我是秦楚歌,我终于找到你了。霎时,程一诺全身僵直,身子一阵一阵地发凉打颤。她想,终究是无法幸免。周晔信闻声走来,看着她身后的秦楚歌问,一诺,出了什么事?程一诺忙调整呼吸,掩饰方才的惊慌失措,她抬头对周晔信笑笑,没事,这先生认错人了。她转身对秦楚歌说,对不起,我是程一诺。Part5.等待,是为了不再等待依米在等一个人。周晔信说这句话的时候,程一诺拿着杯子的手忍不住抖了一下。他拿斜眼睨她,事不关己地说,淡定点,别又把我杯子给摔了。程一诺闷哼一声,算是接受。现在她不想贫,只想知道是什么样的人让依米甘愿等那么多年。其实周晔信知道的并不多,甚至不知道那个人长什么摸样,叫什么名字。他说他不需要知道,因为他要给依米的是未来,何必纠缠过去。未来,多美好的字眼,承载了所有的可能与不可能。程一诺听完周晔信那些零碎的道听途说,心里五味陈杂。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依米竟会亲口对她提起那个人。她说,你知道我们一起生活多少天了吗?程一诺一脸迷惘地摇头,不明所以。依米笑得像是三月绽开的梨花,安暖如春。她说,是一千五百一十九天。她微微叹息,说,而他离开我一千五百四十一天。每一天都是数着过来的。幸好我遇见了你,谢谢你陪我走过了这些年。程一诺伸手抱她,依米也反手拥她。她的耳边是依米略带兴奋的话语,他回来了,他终于回来了。程一诺听着心里堵得慌,不祥的预感像乌云笼罩心头,驱散不去。果不其然,当依米带来那个叫她苦等了一千五百四十一个日夜的男人出现在PUB的时候,程一诺和周晔信各怀鬼胎地保持沉默。那个男人叫——秦楚歌。秦楚歌一来便盯上程一诺,笑容诡异。座席间,大家天南地北地闲聊开来。忽然,他话锋一转说,我给你们讲个故事吧。见众人不作声,他开始娓娓道来,六年前我的父亲收养了一名孤儿,她叫佐拉。都说这是一个奇怪的孩子,执拗又别扭。可是,我爱她,我一直在等她长大。他眼角余光若有似无扫过程一诺。她握着水杯的手骨节泛白,隐现出极力掩藏的慌乱,她的瞳孔在一点一点放大。他紧接着说,在四年前的一天,我父亲失足从楼梯跌落,不治身亡,佐拉也无故失踪,下落不明。秦楚歌说完将目光锁在程一诺脸上,一字一句说,佐拉,我终于找到你了。什么?!依米和周晔信同时发出惊呼。程一诺埋头,双肩微微耸动,眼里的泪水泛滥成灾,她开始低声啜泣,逐渐变成放声痛哭,她竭斯底里地哭喊,你为什么要出现,为什么要出现,为什么不能放过我,为什么啊。依米和周晔信都被眼前的一幕惊得目瞪口呆。接下来秦楚歌所讲的话更是让人措手不及,每个字都像一把尖锐的匕首,把依米的心刺得千疮百孔。他说,依米,我不会跟你在一起,但是,我必须带佐拉走。多么耳熟能详的话,她也曾这样一次次拒绝周晔信,如今同样的话从秦楚歌口里说出来她才明白听者是怎样的撕心裂肺。一千五百四十一个日夜的等待全数落空。也许,等待,就是为了等到绝望,心死,然后不再等待。Part6.时光倒映,爱能成伤宿命是条无法泅渡的河,一旦涉水便身不由己。而他们早已泥足深陷。程一诺用尽全力去拥抱依米,她说,我们逃吧。依米使劲推搡,从她怀里挣脱,看着她眉间浅色的痣,伸手触摸,脸上慢慢溢满笑容,温婉的,悲凉的。她眼角滴落的泪珠像水晶一样晶莹却盛满了悲伤,她笑问,逃?逃到哪里?依米说,秦楚歌是我躲不过的劫,程一诺你是我逃不脱的难,遇见你们,我在劫难逃。既然如此,不如不逃。她放肆疯癫地大笑不止,程一诺,不,佐拉,为什么你会是佐拉?依米发疯似的揪着自己的头发,将目所能及的东西统统摔碎,光脚在屋子里焦躁踱步,被玻璃刺伤的脚渗出鲜红的血液,最后留下满屋的狼籍。此刻,仿佛连空气也在嘲笑她的愚昧,和她朝夕相处四年的程一诺变成了佐拉,她等了四年的人说只要佐拉不要她。她看程一诺的目光充满怨愤,程一诺惊恐不已,只能一遍一遍喊她,依米,依米,依米。她把程一诺连拖带拽赶出家门,大声驱逐,你走,你走。有多远走多远。程一诺在电梯内看着自己的映像,像个十足的疯子,而这一切都是拜秦楚歌所赐。秦楚歌毁了她的依米,还有她安好的生活。她恨他,也许,他更应该恨她。想着,她竟也像失心疯一般狂笑不止。出了这扇门,她能去哪?她还是一无所有,无枝可依,无家可归。她想,这大概是命,不论她是佐拉还是程一诺都无法幸免。如果离开能换得依米的原谅,那么她心甘情愿。然而,依米还是没有原谅她,永远也不会原谅她。几乎在她迈出步伐的同时,依米纵身从十三楼一跃而下,重重跌落地面。瞬时,伴随着骨骼碎裂的声响开出朵朵猩红的花,将程一诺困在其中,万劫不复。空气里弥漫着甜腻的血腥味。她看见妖娆的花。她听见悲伤咆哮。她的左胸膛内的伤口在牵扯。她的身边万籁寂静。她的世界仿若定格的黑白照。不能前进,无法后退。也看不见光亮。程一诺对眼前的一幕难以置信。她逐步靠近依米身旁,看着依米被血脏污的面容心像死了一样沉寂,声里是克制不住的颤音,她小心翼翼唤她,依米,你醒醒,依米,你醒醒。她瘫坐在地上紧抱着依米染血的躯体,像个孩子一样嚎啕大哭,对围观过来的人群呼喊求救,发出类似某种兽类失去同伴时哀鸣般的哭泣。她大声呼救,救救她啊,求你们救救她,她快要死了,求你们救救她,救救她。他们赶来时,程一诺早已泣不成声,近乎崩溃。周晔信用力抓着程一诺的肩膀摇晃,几乎要把她摇碎,不住地追问她,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会这样?不消一会,周晔信像被抽空灵魂一样有气无力地松开她,跌坐地上,他说,程一诺,是你们害死了她。程一诺被秦楚歌领走。她蜷缩在房间的角落,不开灯不开窗,躲在黑暗里时哭时笑。嘴里反复说着一句话,是我害死了依米,是我害死了依米。第三天的时候,她终于开口说了话,她说,依米的葬礼是什么时候,我要去。周晔信像是一头红了眼的狮子,情绪早已失控。见到程一诺他立即扬起手狠狠甩给她一记耳光,响亮得震惊了在场的所有人。她顿感晕眩,险些跌倒,嘴里充斥着浓郁的血腥味让她胃里翻江倒海般难受,她却只是低着头任由周晔信责难。他把一叠纸砸向程一诺的脸,纸张散落了一地,他冷声道,依米把她所有的东西都给了你,她待你如亲人。你这算对得起她?他说完便转身离开,不愿再看她一眼。程一诺蹲下身,一张一张纸捡起来捂在怀里,良久,眼里强忍的泪水终于溢出眼眶,她把头深深地埋进纸张里,肩膀剧烈颤动,啜泣不止。程一诺看着依米的墓碑上镶嵌的黑白照,久久不能回神。照片里的人面容精致,眉眼里是不染纤尘的美好,看久了,好似还有些责备。冰冷的墓碑上用红色的字体镌刻着一个她陌生的名字——程海瑶。依米原名叫程海瑶。她给程一诺自己的姓氏时,又怎能料想最后会连命也给了她。如周晔信所说,她待你如亲人,你怎么对得起她?怎么对得起…程一诺张着嘴,喉咙却嘶哑得发不出半点声来。凛冽的风呼呼啦啦灌进她嘴里,吹进她心房,把她们相依为命的四年时光吹得支离破碎。一旁的秦楚歌一遍一遍说,佐拉,对不起。佐拉,对不起。我不知道依米会死。待日子久些,秦楚歌见她逐渐平复,开始小心试探询问,佐拉,你跟我走吧。佐拉看着他木讷颔首。临走的前天,秦楚歌带她上街,她指着公路对面卖棉花糖的小贩对秦楚歌说,我想吃,买给我好吗。这是从依米葬礼回来后,她对他说的第一句话。他看着佐拉有些讶异,许久才反应过来,喜出望外应答她,好,我去买,你在这等我回来。秦楚歌买好棉花糖转身折回,电光火石间,她便倒在了血泊之中。这一刻,他能否明白,这爱与被爱,是同样受罪。Part7.寻找他说,我是秦楚歌。他说,你是佐拉。她问,那依米是谁?秦楚歌把佐拉拥进怀里,他说,没有依米,你记错了。他只听到她轻缓的叹息,却没有看见她眼里闪烁的伤悲。有些人,即使心脏贴得再近也看不透对方隐忍的苦痛。所以,他们注定不得所爱。佐拉留给秦楚歌一纸黑字。从此,销声匿迹。她说,秦楚歌,即使我可以不记恨你也不会爱上你。她说,秦楚歌,你应该恨我才对,是我杀了你的父亲。那不是意外,是蓄意谋杀。我在他身后将他推向了地狱。她唯一没有说的是,秦楚歌,当你醉酒的父亲如野兽扑向她时,佐拉就已经死了。是你的父亲扼杀了她的灵魂。豆蔻年华里,她没来得及学会爱,就让恨遮蔽了双眼。时光渐远,谁在找寻。你是否也听说……她在找一种花,叫依米。他在寻一个人,叫佐拉。(注:依米,生长于贫瘠之地的四色花朵,七年开花一次,花期极短,只有两天。花语是奇迹。)
Part1.我们回家“医生,佐拉现在的情况如何?”“病人的情况已基本稳定,只需等她醒来再做一次详细的检查,如果没有问题随时可以出院。只是,她脑部严重受创…”男子听完医生的话神色缓和许多,目光柔和似水,游离在窗外阴霾的天空。他微微闭目,深呼一口气,低声呢喃,依米。如果佐拉能忘记你未尝不是好事。男子小心翼翼地转动门锁,仿佛只要发出一点声响都会令他失去里面的人。他轻轻推门而入。映入眼帘的是落寞空洞的白。惨白的墙壁。惨白的床被。这是空旷阴冷的病房。佐拉安静地睡在病床上,清秀的五官没有丝毫生气,男子在她面前屈下身来,将她纤瘦白皙的手握在温热的掌心,抵着自己的脸,眼泪落在佐拉手背。突然,他握着的手竟轻动了一下,他惊喜欢呼,佐拉,佐拉,你总算醒了。佐拉艰难睁眼看眼前的男子,他的眉间有浅色的痣雀跃。她嘴角轻轻扯动,“秦楚歌”三个字如呼吸般细微,从唇齿间吐出。秦楚歌握着她的手突然收紧。他问,你记得我?佐拉摇头,我只记得这个名,但我不认识你。说罢,她将目光移向别处,不愿再往下说。于他而言,她记不记得过去一点不重要,只要她活着就好,在他身边就好。他说,佐拉,我们回家。我们回家。简单的话,被反复咀嚼,唯恐下一秒眼前的女子就会凭空消失。Part2.有一种遇见叫做在劫难逃暗夜。梦魇如涨潮的海水,几乎要将佐拉淹没。迷梦。她看见那个面容精致的女子。梦里。华灯初上,夜凉如水。微醺的女子步履凌乱地游荡在清冷的长街。拐弯时,眼角余光掠过一旁蜷缩成团的身影,她停住步伐,放眼看去,原来是一个约莫十三四岁的女孩。女孩在她的影子里抬头看见她逆光的脸,眼里惊恐不安在迅速蔓延,她双臂抱膝将身子往后挪了挪,像一只小兽防御外敌侵犯的姿态。微醺女子的目光轻描淡写掠过她的脸,看见一颗浅色的痣在她眉间雀跃,俯身问,小孩儿,你饿吗?女孩看着她有些魂不附体地点头,那时遇见的是人贩子她也会跟她走吧。因为,十四岁的年纪经受不起太多的颠沛流离。她说,我是依米。女孩看着她,缄默不语。依米带了她回家。依米问她家人,她简明扼要回答,死了,他们都死了。依米沉吟片刻说,以后你就叫程一诺吧。毋庸置疑的口吻。女孩听到这话时嘴里塞满了食物,她用力咽下,看着眼前妖媚的女子错愕出神,随后重重点了下头,算是应允。依米露出好看的笑颜,优雅从容地点燃一支细长的烟,她的右手食指和中指间有些发黄,大概是有些烟龄了。精致的脸没入白色的烟雾,朦胧而妩媚。抽烟的女人不少,但是能把烟抽得像品红酒一样优雅的女人不多。依米便是这为数不多的其中之一。程一诺笑逐颜开。她终于不用再过流离失所饥寒交迫的日子,尽管她对眼前的人是善是恶全然不知,那又如何,她已无处可藏,无路可退。依米是她此时唯一的通衢。走与不走,她已没有选择的余地。那年,依米22岁,程一诺14岁。多年以后,程一诺时常在想,如果一开始她们就预见了结局,依米还会不会带她走,她还会不会跟依米走。也许还是会的。因为依米曾在她手心轻巧地画出一个圆,她说,你看,命理曲折交错,那些百转千回的遇见与分离,谁能知晓究竟是劫是难,抑或,是在劫难逃。Part3.爱与不爱都是命中注定的事,强求不得周晔信看到程一诺时一张痞子脸上盛满了鄙视,他说,依米,你什么时候改行贩卖儿童了,还是说……这小孩是你的私生女啊。嘿嘿……依米随手抓起沙发上的抱枕一把砸去,嬉笑反斥,你丫的嘴里什么时候才能吐出象牙来啊。周晔信竟被她一句话堵得哑口无言,败下阵来。他说,依米,谁敢跟你丫贫纯属找死。依米坐得跟佛像似的,纹丝不动。她说,周晔信,帮我个忙,给她弄个户口,钱不是问题。他熟练地点上烟,深吸一口,字正腔圆地说,钱不是问题,问题是...你得先把剩下的书稿给我啊,大姐。依米抿嘴一笑,我当什么大事呢,不就一破书嘛。她把一个U盘丢给周晔信。他眼明手快接下,又开始哇哇怪叫,啊、依米,你没事吧,平日找你拿稿比看美国总统跳秧歌都难,我受到惊吓了。依米被逗得乐开了怀,小样儿,姐像是那种把你逼到精神分裂的人么。程一诺听着他们的对话,明白了个大概。依米是个写书骗钱的,周晔信就是助纣为虐的。当然,这是依米告诉她的。痞子脸仔细打量程一诺,正儿八百地问依米,你到底哪弄来的小孩儿啊。程一诺被看得不自在了,就说,看够没啊,再看收钱了。周晔信一听,彻底被打败了,一副了然于心的模样,他说,得,瞧这架势,你不说我也猜得到,破肥皂剧情,不是你失散多年的妹妹就是你跟谁的私生女。依米抛给他小半个白眼,给他吃下定心丸,总之,肯定不是坑蒙拐骗来的。再说,伯母八岁的时候能生你出来么。周晔信耸肩作无谓状,一本正经伸出右手说,hey,小孩你好,我是周晔信。程一诺也毫不拘谨地伸手说,痞子脸,你好,我是程一诺。然后她们听到某人轰然倒地的声音,俩人笑作一团。好一番折腾后,依米终于让程一诺这个名字出现在她的户口本上。依米,周晔信爱你,他是好人。彼时,十五岁的程一诺老成地对依米说话,却惹得素来笑比河清的依米一阵好笑。她的掌心覆上程一诺柔软的短发,低声呢喃,爱与不爱都是命中注定的事,强求不得。强求不得。强求不得。对,也阻拦不了。Part4.对不起,我是程一诺以前听到别人说光阴如白驹过隙般飞快总觉得煽情,可是,当依米领着刚满十八的程一诺走进周晔信新开的PUB,她突然觉得这话比珍珠都真。四年的光景,她们如同一株双生花,相互 依存,不可或缺。依米说,这叫相依为命。这些年,周晔信不止一次向依米求婚,依米永远斩钉截铁拒他于千里之外,抱歉,我不会爱上你,更不会和你结婚。他总是好脾气地说,没事,我等你,一辈子那么长,等你几年算什么。程一诺看得心尖泛酸,那一刻她觉得周晔信的痞子脸帅得无与伦比。高考结束,程一诺屁颠屁颠跑到周晔信的PUB里死乞白赖要在他店里打散工,周晔信说,我这里不雇用童工。她争取道,上个月我刚在这里过完十八岁的生日,我成年了。周晔信摆摆手,不行不行,依米知道非杀了我不可。突然,程一诺圆睁杏眼,眼里水光涟漪,声音哽咽,我只想帮依米分担一些。周晔信被她梨花带雨的模样吓得不轻,连忙应允,好好好,我雇用你。程一诺一听眨巴眨巴眼睛,咧嘴笑了,她伸手拍拍周晔信的肩膀,一点没有了刚才的柔弱,轻言快语道,谢啦,痞子脸,我明天来上班。说完,发足狂奔逃离现场。周晔信再一次很无奈很抓狂地发现:“靠!我又被这小丫头片子给涮了。”端茶递水果然不是件轻松的活,程一诺像个女飞侠一样在熙熙嚷嚷的人群里飘来荡去,炎夏被一点一点消磨殆尽,小日子过得波澜不惊。程一诺再次听见“佐拉”这个名字时,她正端着一托盘的酒走得四平八稳,蓦地,她手不由自主一哆嗦,玻璃和酒水便洒了一地。一名男子在她身后惊呼,佐拉,佐拉,我是秦楚歌,我终于找到你了。霎时,程一诺全身僵直,身子一阵一阵地发凉打颤。她想,终究是无法幸免。周晔信闻声走来,看着她身后的秦楚歌问,一诺,出了什么事?程一诺忙调整呼吸,掩饰方才的惊慌失措,她抬头对周晔信笑笑,没事,这先生认错人了。她转身对秦楚歌说,对不起,我是程一诺。Part5.等待,是为了不再等待依米在等一个人。周晔信说这句话的时候,程一诺拿着杯子的手忍不住抖了一下。他拿斜眼睨她,事不关己地说,淡定点,别又把我杯子给摔了。程一诺闷哼一声,算是接受。现在她不想贫,只想知道是什么样的人让依米甘愿等那么多年。其实周晔信知道的并不多,甚至不知道那个人长什么摸样,叫什么名字。他说他不需要知道,因为他要给依米的是未来,何必纠缠过去。未来,多美好的字眼,承载了所有的可能与不可能。程一诺听完周晔信那些零碎的道听途说,心里五味陈杂。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依米竟会亲口对她提起那个人。她说,你知道我们一起生活多少天了吗?程一诺一脸迷惘地摇头,不明所以。依米笑得像是三月绽开的梨花,安暖如春。她说,是一千五百一十九天。她微微叹息,说,而他离开我一千五百四十一天。每一天都是数着过来的。幸好我遇见了你,谢谢你陪我走过了这些年。程一诺伸手抱她,依米也反手拥她。她的耳边是依米略带兴奋的话语,他回来了,他终于回来了。程一诺听着心里堵得慌,不祥的预感像乌云笼罩心头,驱散不去。果不其然,当依米带来那个叫她苦等了一千五百四十一个日夜的男人出现在PUB的时候,程一诺和周晔信各怀鬼胎地保持沉默。那个男人叫——秦楚歌。秦楚歌一来便盯上程一诺,笑容诡异。座席间,大家天南地北地闲聊开来。忽然,他话锋一转说,我给你们讲个故事吧。见众人不作声,他开始娓娓道来,六年前我的父亲收养了一名孤儿,她叫佐拉。都说这是一个奇怪的孩子,执拗又别扭。可是,我爱她,我一直在等她长大。他眼角余光若有似无扫过程一诺。她握着水杯的手骨节泛白,隐现出极力掩藏的慌乱,她的瞳孔在一点一点放大。他紧接着说,在四年前的一天,我父亲失足从楼梯跌落,不治身亡,佐拉也无故失踪,下落不明。秦楚歌说完将目光锁在程一诺脸上,一字一句说,佐拉,我终于找到你了。什么?!依米和周晔信同时发出惊呼。程一诺埋头,双肩微微耸动,眼里的泪水泛滥成灾,她开始低声啜泣,逐渐变成放声痛哭,她竭斯底里地哭喊,你为什么要出现,为什么要出现,为什么不能放过我,为什么啊。依米和周晔信都被眼前的一幕惊得目瞪口呆。接下来秦楚歌所讲的话更是让人措手不及,每个字都像一把尖锐的匕首,把依米的心刺得千疮百孔。他说,依米,我不会跟你在一起,但是,我必须带佐拉走。多么耳熟能详的话,她也曾这样一次次拒绝周晔信,如今同样的话从秦楚歌口里说出来她才明白听者是怎样的撕心裂肺。一千五百四十一个日夜的等待全数落空。也许,等待,就是为了等到绝望,心死,然后不再等待。Part6.时光倒映,爱能成伤宿命是条无法泅渡的河,一旦涉水便身不由己。而他们早已泥足深陷。程一诺用尽全力去拥抱依米,她说,我们逃吧。依米使劲推搡,从她怀里挣脱,看着她眉间浅色的痣,伸手触摸,脸上慢慢溢满笑容,温婉的,悲凉的。她眼角滴落的泪珠像水晶一样晶莹却盛满了悲伤,她笑问,逃?逃到哪里?依米说,秦楚歌是我躲不过的劫,程一诺你是我逃不脱的难,遇见你们,我在劫难逃。既然如此,不如不逃。她放肆疯癫地大笑不止,程一诺,不,佐拉,为什么你会是佐拉?依米发疯似的揪着自己的头发,将目所能及的东西统统摔碎,光脚在屋子里焦躁踱步,被玻璃刺伤的脚渗出鲜红的血液,最后留下满屋的狼籍。此刻,仿佛连空气也在嘲笑她的愚昧,和她朝夕相处四年的程一诺变成了佐拉,她等了四年的人说只要佐拉不要她。她看程一诺的目光充满怨愤,程一诺惊恐不已,只能一遍一遍喊她,依米,依米,依米。她把程一诺连拖带拽赶出家门,大声驱逐,你走,你走。有多远走多远。程一诺在电梯内看着自己的映像,像个十足的疯子,而这一切都是拜秦楚歌所赐。秦楚歌毁了她的依米,还有她安好的生活。她恨他,也许,他更应该恨她。想着,她竟也像失心疯一般狂笑不止。出了这扇门,她能去哪?她还是一无所有,无枝可依,无家可归。她想,这大概是命,不论她是佐拉还是程一诺都无法幸免。如果离开能换得依米的原谅,那么她心甘情愿。然而,依米还是没有原谅她,永远也不会原谅她。几乎在她迈出步伐的同时,依米纵身从十三楼一跃而下,重重跌落地面。瞬时,伴随着骨骼碎裂的声响开出朵朵猩红的花,将程一诺困在其中,万劫不复。空气里弥漫着甜腻的血腥味。她看见妖娆的花。她听见悲伤咆哮。她的左胸膛内的伤口在牵扯。她的身边万籁寂静。她的世界仿若定格的黑白照。不能前进,无法后退。也看不见光亮。程一诺对眼前的一幕难以置信。她逐步靠近依米身旁,看着依米被血脏污的面容心像死了一样沉寂,声里是克制不住的颤音,她小心翼翼唤她,依米,你醒醒,依米,你醒醒。她瘫坐在地上紧抱着依米染血的躯体,像个孩子一样嚎啕大哭,对围观过来的人群呼喊求救,发出类似某种兽类失去同伴时哀鸣般的哭泣。她大声呼救,救救她啊,求你们救救她,她快要死了,求你们救救她,救救她。他们赶来时,程一诺早已泣不成声,近乎崩溃。周晔信用力抓着程一诺的肩膀摇晃,几乎要把她摇碎,不住地追问她,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会这样?不消一会,周晔信像被抽空灵魂一样有气无力地松开她,跌坐地上,他说,程一诺,是你们害死了她。程一诺被秦楚歌领走。她蜷缩在房间的角落,不开灯不开窗,躲在黑暗里时哭时笑。嘴里反复说着一句话,是我害死了依米,是我害死了依米。第三天的时候,她终于开口说了话,她说,依米的葬礼是什么时候,我要去。周晔信像是一头红了眼的狮子,情绪早已失控。见到程一诺他立即扬起手狠狠甩给她一记耳光,响亮得震惊了在场的所有人。她顿感晕眩,险些跌倒,嘴里充斥着浓郁的血腥味让她胃里翻江倒海般难受,她却只是低着头任由周晔信责难。他把一叠纸砸向程一诺的脸,纸张散落了一地,他冷声道,依米把她所有的东西都给了你,她待你如亲人。你这算对得起她?他说完便转身离开,不愿再看她一眼。程一诺蹲下身,一张一张纸捡起来捂在怀里,良久,眼里强忍的泪水终于溢出眼眶,她把头深深地埋进纸张里,肩膀剧烈颤动,啜泣不止。程一诺看着依米的墓碑上镶嵌的黑白照,久久不能回神。照片里的人面容精致,眉眼里是不染纤尘的美好,看久了,好似还有些责备。冰冷的墓碑上用红色的字体镌刻着一个她陌生的名字——程海瑶。依米原名叫程海瑶。她给程一诺自己的姓氏时,又怎能料想最后会连命也给了她。如周晔信所说,她待你如亲人,你怎么对得起她?怎么对得起…程一诺张着嘴,喉咙却嘶哑得发不出半点声来。凛冽的风呼呼啦啦灌进她嘴里,吹进她心房,把她们相依为命的四年时光吹得支离破碎。一旁的秦楚歌一遍一遍说,佐拉,对不起。佐拉,对不起。我不知道依米会死。待日子久些,秦楚歌见她逐渐平复,开始小心试探询问,佐拉,你跟我走吧。佐拉看着他木讷颔首。临走的前天,秦楚歌带她上街,她指着公路对面卖棉花糖的小贩对秦楚歌说,我想吃,买给我好吗。这是从依米葬礼回来后,她对他说的第一句话。他看着佐拉有些讶异,许久才反应过来,喜出望外应答她,好,我去买,你在这等我回来。秦楚歌买好棉花糖转身折回,电光火石间,她便倒在了血泊之中。这一刻,他能否明白,这爱与被爱,是同样受罪。Part7.寻找他说,我是秦楚歌。他说,你是佐拉。她问,那依米是谁?秦楚歌把佐拉拥进怀里,他说,没有依米,你记错了。他只听到她轻缓的叹息,却没有看见她眼里闪烁的伤悲。有些人,即使心脏贴得再近也看不透对方隐忍的苦痛。所以,他们注定不得所爱。佐拉留给秦楚歌一纸黑字。从此,销声匿迹。她说,秦楚歌,即使我可以不记恨你也不会爱上你。她说,秦楚歌,你应该恨我才对,是我杀了你的父亲。那不是意外,是蓄意谋杀。我在他身后将他推向了地狱。她唯一没有说的是,秦楚歌,当你醉酒的父亲如野兽扑向她时,佐拉就已经死了。是你的父亲扼杀了她的灵魂。豆蔻年华里,她没来得及学会爱,就让恨遮蔽了双眼。时光渐远,谁在找寻。你是否也听说……她在找一种花,叫依米。他在寻一个人,叫佐拉。(注:依米,生长于贫瘠之地的四色花朵,七年开花一次,花期极短,只有两天。花语是奇迹。)
《爱在依米盛开时》是一个很不错的故事,推荐给你们。
也不知道你们看过了没?感受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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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章
所属文集:《时光当铺vol.2》 |
文章作者:柒瑟 |
最近更新:2019-05-29 15: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