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动被现实碾过
时光当铺官方号 发表在 4668 天前
楔子 白居易在《长恨歌》里写,天长地久也终有尽头。 我很喜欢他的诗,把他写下的每句话奉为哲理。所以王远淞,我不会爱你直到永远,也不会记得你一辈子。 我只是决定离开你。 一、想帅哥中,请勿打扰 宁市二十九中是宁市A区唯一一所重点中学,所以凡是家里有钱的都往这个学校挤。虽然这所学校是重点,但是分初中部和高中部,两部不在一块相隔几千米,待遇也是冰火两重天,就好比高中部人家住别墅,咱们就得住厕所一样。我经常想,泰戈尔一定是到过这两个地方才会写《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好吧,伙食啊教室啊寝室之类的都是浮云,我看得开,但是奖学金你不能也这么天差地别啊!难道初中部是你捡来的吗?你是后妈吗?!高中部最高八千的奖学金和初中部一千的对比就可以看出初中部不是亲生的了。 老娘我可不想去当二奶赚钱啊!我还要多赚点钱养帅哥呢! 这是我打小一个美好的花痴愿望——虽然从来没帅哥肯让我养,但是赚学校的钱也绝不能手软。要知道转学过来就是为了牟取暴利的。 我是初二下期最后两天转过来的,因为听说二十九中要根据初二期末成绩发奖学金。像二十九中这种初中部每年级都有千人的学校,只要转学考试像模像样挤进前一百名转学就不需任何费用。所以爱钱如命的爸妈连同爱钱如命的我都决定转学。 很不幸的是在余市成绩优异的我转学后竟然掉到年级第六十名,我原以为奖金无望,没想到幸运女神吃饱了撑着散步的时候从我头上路过,于是我又幸运地成为了奖学金发放的最后一个名额。我乐得走路撞墙骑车撞树,但回家后还是不忘把如来佛祖的画像拜了又拜。 领奖学金那天场面甚是壮观,二十九中为了宣传自己的大方特意请了上千名家长,整个操场比春节的火车站还热闹。我看到那场面一直很想学公交车喊“小心扒手”,但是当我看到王远淞之后就彻底断了这种不雅的想法。 我是在排队领钱的时候碰到他的,他就在我前面,也就是说他是第五十九名,比我高一名。但是他个子比我高多啦,一看就有一米八,比我这种在一米几徘徊的人足足高了一个头。更重要的是他穿得很干净,皮肤就更干净了,也许是来自某位作家童话里的“白雪王子”,真的,那皮肤比我们班花都好!但是见到他的正面,略长、柔软的刘海,明朗阳光又带一点坏坏的笑的时候,你不会以为他是个多娘的男生,只会让你觉得他是个大帅哥。 在他身后我可以闻到他衣服上蓝月亮洗衣液残留的淡淡的香味,我闻到后简直想要趴到他怀里把他嗅个遍。可是上有老师校长,下有家长学生,是不允许我乱来的。偏偏我鼻子又是出了名的灵,几十分钟让我如坐针毡,憋得心痒痒。 错过了一个非礼帅哥的绝好机会让我唏嘘不已,郁闷了好几天。 当那个挺着肚子看似有了六个月身孕的胖校长在上面叫着他名字的时候,我犹如瞬间被抽去了灵魂一样愣住了,他就是王远淞?!我刚转学来向我们班十几个女生问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校草是谁,结果大家不约而同地给了我这个名字。 咦,他在六班吗?为啥我平时没注意到六班有这样一个小帅哥?哈哈,这样的话就是邻居了!他这么高十有八九坐在最后一排,路过六班的时候就可以从后门偷偷看他了······ 花痴沈嘉莉:想帅哥中,请勿打扰。 二、哪个女孩没做过一些傻事 自从上次见过一面后我就对王远淞念念不忘,上课老走神,吃饭也会笑喷出来。我知道我一定是喜欢上王远淞了。 可是他长得那么帅,那么高,那么耀眼,和我这个土包子的差距真不是一般卷尺可以量出来的。 那几个月我试图穿得鲜艳些,改掉了一贯的白黑风格,但是因为钱不多,只好花掉那些奖学金去买几件地摊货套在身上。我因此每天梳妆打扮要整整半个小时,而学校要求七点到,加上家里学校几十分钟的车程、吃饭整理等,也就是说我必须六点不到起床。这对我一个信奉晚上不睡早上不起的人而言是个堪比登珠穆朗玛峰的巨大挑战。 我甚至保持每天换两件衣服的频率以引起他的注意,但我显然失败了,因为后来我问他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何时何地,他毫不犹豫地回答是在操场打篮球的时候。他说那句话的时候一脸自信,我却背过身偷偷地落了几滴泪。 原来他早就把我忘记了,几个月来辛苦打扮也没任何效果。 那次他打篮球会认识我是我精心设计的,虽然方法有点愚蠢,但是哪个女孩没有为自己喜欢的人做过一些傻事呢?我只是在他把篮球扔出去扔得老远听到别人说“小心篮球”时不但不躲开反而故意让球砸中而已。实际上,我只要不动,那个球根本打不到我。 他匆匆忙忙地跑过来,看看我后又摸摸我。 我白了他一眼,自恋地说:“你砸中的是我的头往哪儿摸呢?” 他切了一声:“你以为呢脑残?我是看你有没有穿软猬甲之类的东西为啥看上去一点伤都没有?” 我踹了他一脚:“你TMD去死!谁告诉你我没事?说不定要得脑震荡也不是没可能的!你说你怎么补偿我,要不然以身相许?姐姐我会好好待你的。”一边说一边往他身上蹭。 “哇!你是政治老师吧!又改革又开放!”他嫌恶地往后退,“是你自己脑残往球上撞行吧?根据我的目测那个球应该会偏离你15度然后根据万有引力自然下坠再根据弹力弹向你的左侧最后偏离你,根本不会碰到你。” 我被搅得晕头转向,破口大骂:“我TMD才不管那么多!我告诉你要么赔医药费要么以身相许,二选一,不然这事没完!” “那么我也告诉你,医药费没得,以身相许更不可能,本少爷可还是清白之身!” “你还真以为谁稀罕你啊?!”我口是心非如是说。 “好嘛脑残不跟你吵,要不然我请你来我家海吃一顿?”他满脸坏坏的笑,那种笑让人无法抗拒。 我双臂挡在胸前:“去你家?你想干什么?” 王远淞挂着那种“你多虑了”的鄙视表情说:“放心吧,我对飞机场没兴趣的。” 飞······飞机场?可恨!这是一个绅士该说的话吗? 不过算了,姐姐不计较,反正有好吃的可以吃咯!说不定还有帅哥可以调戏······ 三、不是最初的感动 我去王远淞家是坐着他家的小轿车的,他开车,我在副驾驶的位置眼镜不眨地看着他。哇,看帅哥真的是一种享受啊,长期坚持这个习惯必定能延年益寿,比唐僧肉还管用呢。 但是开车的王远淞不过才16岁,显然没有驾照。 “哇哇!你爸是李刚吗?”我睁大眼睛问。 “抱歉脑残,我姓王不姓李”他无语地瞥了我一眼。 “但是你可以跟你妈姓啊!”我几乎是脱口而出,他则没有继续这么白的对话。 到了他家我才发现他不愧是有钱人、富二代,客厅比我们整个家都大。我摸摸这个碰碰那个,像是几百年没见过有钱人一样。 王远淞任由我满屋子乱窜,我花了一个小时把他家里里外外上上下下从厕所到厨房,从天花板到地板一样样估计了价钱。最后累到不行才妥协地躺在沙发上稍做休息。 “喂,脑残,看完没?”他附在我耳边说。 我气结:“小子,你姐姐我不叫脑残,我姓沈,叫沈嘉······” 还没等我说完,他就打断我:“知道了,沈脑残!” 我······ “沈脑残,你能帮我个忙不?”求人的时候语气总是会温和一些。 “啥?”我倒是很好奇,有什么事情他这个校草加富二代不能解决的。 他把阳台上拴着的那只胖乎乎的狗牵了进来,指着它说:“你把它带到你家去。” 几乎是命令的口气,我不服气:“凭什么?你叫我来就是给我添麻烦?” 他的语气又软了下来:“大小姐,就当我求你了好不好?这只狗是我前几天捡到的,你看它虽然胖乎乎的可是他少了只前脚多可怜。我妈不让我在家养狗,我可不想让它遭到我妈的毒手,你就帮帮我嘛!” 我扑哧地笑了,他求人的样子特别可爱,让人忍不住想要去捏他的脸。 这种又富有爱心可帅气可可爱的经济实用型富二代,真是太招人喜欢了。于是我就真的下手去捏他。 他凶狠地瞪了我一眼:“你干什么?” “捏你啊!” “才不要!”他皱着眉头。 “这是你说的,不要后悔!”我故作生气状,“你那只流浪狗就让它被你妈煮了吃吧!” “好嘛好嘛,让你捏。”我抓到他的软肋,他极不甘愿地把脸凑过来。 我捏啊捏啊捏,哇,帅哥的脸就是舒服。我呆呆地看着他的脸被我蹂躏,一张好看的脸显得更有吸引力。 “好了吧你?现在可以帮我养它了吧?” “别说养它,连你一起养我都干!”我调侃他。 他一边整理脸一边说:“你脑袋里怎么一天到晚都是这些又呆又白又傻又瓜的想法?” “因为你实在太帅了嘛!”我又扑过去折腾他的脸。 他奇怪地掰起了手指。 “你干嘛呢?”我好奇地问。 “数你是第几个对我说这句话的人。”他认真地数,好像手不够用还想用脚一起。 我没等他数完,就侧过身,在沙发上贴上了他的嘴。 他愣了一下,但没有拒绝。那是我生命中最美好、浪漫的时刻,在经年之后想起来仍然会隐隐作痛。因为在那之后,我吻过更多更好看的少年,但都不是最初的感动。 四、你会爱上他的名字 那只胖狗我叫它“王淞”,本来是想直接取名为“王远淞”的,可是王远淞本人死活不答应。我提出那个想法的时候他瞪了我一眼,于是我就去掉了“远:字,叫它王淞。 其实你知道的,你爱上一个人,你也会爱上他的名字,无论他的名字是平庸还是文艺,即使是“张三”你也会觉得好听。 我要每天念他的名字,所以把这个希望寄托在王淞身上。 不过王远淞不知道,天下并没有多少父母会喜欢家里一堆猫狗,王远淞父母不喜欢,我爸妈也是一样。我把王淞带回家后被爸妈骂了一顿,他们还对王淞拳打脚踢。我可以忍受但不代表它也可以,它冲我爸妈大叫,甚至咬伤了我妈。 爸爸恼羞成怒,拿着菜刀忘它身上砍,我眼疾手快,用手挡下了爸爸砍下来的刀。 我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我只是知道,如果王淞出事了,王远淞一定会怪我,甚至恨我的。 那一刻我感觉到我可能会成为女版杨过,因为我看到了血肉下的森森白骨。 最后我被爸妈火速送往医院,我记得妈妈不停责怪爸爸下手太重,还记得王淞一直眼巴巴地看着我,或者说他可能以为我的骨头是猪骨头,想要来啃。 但无论怎样我答应了王远淞的,所以我在被送去医院的时候还不忘嘱托妈妈好好照顾它。 我在医院住了三个月,但是不幸的是我的手机没话费了,我没有任何理由要求爸妈帮我充,所以在这三个月里我失去了和王远淞的所有联系。 可是我每天都会想他,想他好看的脸,想他绵软的声音,想到我亲吻他时他加速的心跳。我乐不可支,不知道他会不会想我,还是,更想王淞呢? 医院是不允许把狗带进来的,但是我让妈妈拍了几张王淞的照片给我看。那家伙几周时间又胖了,我怕它以后都追不上坏人了。 为了保证它的安全我和爸妈做交易,他们好好照顾王淞,我以后每次月考年级前十。 爸妈当然乐意。其实我知道这是不公平的交易,无论是王淞好还是我成绩好,受益人都是我。可是谁叫我们年轻呢?年轻时总是要多任性多索取一些,好让以后用几十年的时光来赎罪。 五、伤口也不再疼痛 再回到学校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找王远淞,我怕他想王淞已经想疯了。我想告诉他它安然无恙,也想告诉他没有他的日子,我有多想念他。 不过当我走到六班门口的时候我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一幕,王远淞他像个浪荡少年一样坐在一个女生的桌子上,笑容轻浮,和那个女生眉来眼去,有说有笑。 我立刻走开怕被他察觉到。他身边那个女生我是认识的,校花级人物董思染。我心中一凉,一个是校花一个是校草,果然很配。 而我沈嘉莉呢?不过是个灰姑娘,而且是永远没有南瓜马车和水晶鞋的灰姑娘。 我为此沮丧了很久,万念俱灰,本来想放弃学业,但想到家里耷拉着耳朵的王淞又下定决心用功读书。 其实自己也没有多喜欢他吧?会打篮球、个子高、成绩好的男生那么多,为什么唯独赖上他呢?不过是因为他长得帅一些,其实说白了,自己也只是爱他的脸而已。 这样安慰自己,会好受一些。 以为回归于风平浪静了,没想到董思染会来找我。 下课铃打过后,化学老师解放似的跑出教室,教室里瞥了整节课的同学也飞奔出去,不过有不速之客却闯了进来。 不错,正是董思染。我还在好奇谁这么大面子能让她亲自出动,没想到她冲我过来就是一巴掌。 “你就是沈嘉莉?果然是很有贱相啊!最近远淞老是跟我提起你,没想到也不过是穿几十块钱地摊货的小三!”她骂完还不解气,又给了我一耳光。 我忍无可忍:“你TMD打够没有?我妈生我出来不是让你打的!”我愤怒地推了她一把。 感觉自己用力不大,但不知怎么回事,董思染就这么倒了下去,甚至撞上了桌脚,流了一大摊血。 我手足无措,局势不在我掌控之中。但很快我也看出了些不对,顺着她的眼神往门口看,王远淞在门口狰狞着看着我。 后背一凉,我很想解释,但还未开口他就冲进来抓着我的手:“沈嘉莉,没想到你是这个歹毒的人!我知道你肯定没照顾好王淞所以才这么久避着我,这我可以不怪你,但没想到你连思染也不放过!” 他的眼神很可怕,可怕到不敢与他对望,无力地垂下头,正对上董思染冷笑的脸。 我知道一切都是她在演戏,但是面对已经失去理智的王远淞,说什么他也不会相信。在男生眼里,受伤的一方就是被欺负的一方,就是对的一方。我也不想再做过多的解释了,因为我觉得,其实眼前的人有一张再干净的脸也没用,他不过是和路边任何一个寻常的男人一样世俗、肤浅。 “对,我就是一个歹毒的人。”我甩开他的手,然后目送他抱着董思染离开的背影。 他怕是一直都没有信任过我吧?所以才以为我把王淞丢了。我挽起衣袖,看着手臂上那道暗红色的疤痕,此刻看上去竟然是如此的搞笑滑稽。 也许也可以这么说,他从来都没有喜欢过我,一切不过是我的一厢情愿,我的自以为是。 六、天长地久有时尽 如我所想,我因为故意伤人被学校退学,而那两个人没受到任何处罚。 一个家中有钱,一个是受害者,当然不用接受惩罚。 我走的时候最后一次路过六班,而这次我没有再别过头,再去看最后一排那个一米八的少年。我走得很迅速,我怕再晚一点,就会在这所学校里哭了出来。 而实际上,从相遇到离开,我不过只认识了他八个月。短短八个月对我对我而言却是无比漫长的,因为思念一个人很难熬,就像走过了几个世纪。 王远淞你知道我为什么爱钱吗?因为我就怕有一天遇到一个像你一样有钱的王子,我怕我配不上他。董思染说得很对,我就是全身穿地摊货的。 但是除了穷之外我自认为身上没有其他的什么很大的不好,我如同世间柔软的云一样,有着少女最纯洁、最透明的小心思,我喜欢你更多的是因为你那种与世无争明朗的样子以及爱护动物的心,而不单纯地是因为你帅。可你不同,你固然有钱,固然好看,但那些都是最浅层次的东西,你喜欢更漂亮家境更好的董思染,只会让我看出你的肤浅和平凡。 你配不上我。 对,是你配不上我。 我原来以为我会爱你爱到天长地久的,但是白居易在《长恨歌》里写,天长地久也终有尽头。 我很喜欢他的诗,把他写下的每句话奉为哲理。所以王远淞,我不会爱你直到永远,也不会记得你一辈子。 我只是想离开你了。 尾声 王远淞,后来你又找到了我,你在QQ上说你已经知道其实王淞活得很好,还说你和董思染分手之后她为了打击你把当初的事情真相告诉了你。 你说对不起,还告诉我你这些年很想我,想和我在一起。 我看着你那一串字看得笑出来,摸摸一旁王淞毛茸茸的头,指着电脑说,看,你爸爸又神经错乱了。 王淞不理会我,一心啃他的骨头。 我平静地敲下一行字:抱歉,我又不喜欢你了。然后退了QQ,并果断地申请了新号。 不管你是如何找到我的,不管你有没有大费周章,但你知道,我们都是过去的事了,就像我喜欢你也已经是过去的事。 我曾经为你付出过血和泪,为你做出了很多改变,不过后来我才发现,如果总是一个人在变另一个人却固守原点,那么我再怎么做也没有用。 不过我还是想让你知道,错过了最爱你时的我,就不会再有第二个我飞蛾扑火地爱你了。